
昨日有读者留言,问起清代知县如果突发意外、无法履职配资官网开户,是否会由县丞、主簿等佐贰官来主持政务。这个问题虽然在此前文章中略有提及,但未作详细说明,今天就来好好梳理一下这个制度的全貌。
展开剩余50%最重要的一条是:县佐杂官不得署理知县。原因在于,佐杂官品级低,多非正途出身,素质整体不高,朝廷对其存在歧视,道光皇帝上谕明确指出:近来各省代理知县,常委以府经历、县丞或州判,甚至长期不更换。这些非正途人员掌重任,往往巧取民财、任意差役,弊端百出。因此,遇有州县出缺,不得滥用佐贰佐杂官署理。 综上所述,清代知县若突遇意外,可以立即行文督抚离职,但佐杂官按照制度并无权代理主持政务,他们只能协助上报、传达信息,而真正的代理权和决策权,要么由督抚派员配资官网开户,要么由相应资历的州县官署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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